[2011-08-04] 阿爾及利亞最新公告
2011年阿爾及利亞在七月公布了最新的財政法,關於信用狀跟CoC 證書的決議依然維
持不變。銀行還是需要負責交易跟確保貨品符合規定,故多家銀行的信用狀條款中都
還是會需要CoC證書 (或稱QCC證書)。
阿爾及利亞的貿易管理局專門負責處理仿冒品,日前與進口商討論對於仿冒品的責任,
從2011/7/1開始,所有未被確認是否為仿冒品的物品都會被退回出口國或是在當地被
銷毀。這表示出口國先做好商品檢驗依舊是杜絕此問題最好的解決辦法。
阿爾及利亞海關和仿冒品檢驗局正討論制訂新的VOC範疇,當局對於建立 “經認可的
公司清單”尚存保留態度。
阿爾及利亞財政法上周宣布,目前CoC證書仍然屬於信用證規定的條款,尚未被列入為
公告的進口需求文件。但是同時卻發生很多例子是進口商的貨物到港以後,即使有製造
商的背書證明其貨品來源,但因為沒有CoC 證書, 所以貨物仍然被扣押在海關。
如果某些銀行並沒有需求附上 “CoC (QCC) 證書”和 ” Certificate of Origin 產地證明”
出口商最好還是自行準備此兩份資料,以避免目的港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阿爾及利亞當局對於外來越來越多的仿冒品感到相當的不信任,故不排除未來此規定將
更加嚴格。